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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師偷肥牛

牧師偷肥牛

回流牧師偷37元肉候懲

擁有二十八年傳道經驗的教會總幹事,窮一生精力到東南亞各地投身慈善工作及宣教,回港後卻在凍肉店偷共值三十七元肥牛及肉丸吃火鍋。他否認盜竊罪名昨受審,辯稱一時大意忘記付款,強調「按照《聖經》教導不可盜竊的真理」,「不會為幾十蚊令自己身敗名裂」。他被裁定罪成候懲,打算上訴。

香港恩光使團總幹事林鏡初牧師(五十四歲),被控今年一月二十七日,在藍田啟田大廈的佳寶食品超級市場,偷取一包肥牛及一包肉丸,共值三十七元。他昨被裁定罪成,准保釋至四月十八日,待索取報告背景判刑。

控方播放閉路電視錄影,顯示當日他在店內徘徊,一邊使用手機。後來他走到負責量重的店員身邊,對方為肥牛
及肉丸貼上價錢標籤。然後,他走到另一凍櫃,不久再走到量重店員背後,將貨物放入公事包,隨即避開正等候付款的人龍離店。

林牧師在庭上透露自己已婚,有三子女,八五年取得牧師證書,現月入二萬七千元。所屬機構有三百七十個宣教士,遍布印度及泰國等二十五個國家,服務包括教育、醫療、戒毒及救援等。自己身為作家,基於信仰,「不會做出卑劣的行為」。對於被控盜竊,他感到相當遺憾。

林供稱,案發日獲邀出席傳教活動,故遠道從馬鞍山住所來到觀塘區。下午三時許,他在涉案凍肉店外菜攤選好唐蒿菜及生菜,便走入店內付款,及後將菜放入手提公事包,再選購肥牛及肉丸,打算晚上與叔父及妻子吃火鍋。

他解釋,平日放工一般到大圍買菜,再乘馬鐵回家,為免在車廂內挽菜有礙觀瞻,慣常將菜放入公事包。

案發時他得悉叔父爽約,感到十分惆悵,致電與妻商討。他當時身上有一千八百五十元現金及兩張信用卡,沒犯案經濟動機。被店員截停後,他主動提議報警。

他形容事件純屬無心之失,他回流香港一年多,正適應本地生活及文化。「我住馬鞍山咁遠到藍田偷,好可笑,坐港鐵都幾十蚊來回,根本唔Make Sense(合理)」,「我度講道,轉頭度偷,唔合邏輯」。他又稱無案底,盜竊只會身敗名裂,令他難以向同事交代。

裁判官蘇文隆稱被告人到中年,背景良好,但他的解釋「太巧合、難以置信」,相信他是故意盜竊,企圖將貨物據為己有,逃之夭夭,裁定他罪成。(星島日報報道)

牧師偷肥牛 原文: 回流牧師偷37元肉候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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